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运输公司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

添加时间:2024-01-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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动态监控管理制度

为切实加强车辆安全管理,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,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,按照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文件指示精神,公司对所有营运车辆按装了GPS卫星监控、行驶记录仪一体机,并全部纳入具有资质的九通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监控平台进行监控,并在安全科配备了专用的GPS监控设备,为全面落实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责任,及时处理营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,特做如下管理规定:

动态监控管理制度

一、由安全科具体负责公司所属所有营运客车的动态监控管理,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,并建立监管台账,做好监控记录。并利用GPS设备信息发送功能每天广发安全行车信息,提醒广大驾驶员杜绝违法违规驾驶,确保行车安全。

二、对在监控过程中发现的超速行驶、疲劳驾驶、不按规定线路行驶、不执行夜间禁行规定的营运车辆要利用发送GPS信息、电话通知等形式责令其立即整改,并作好记录,依据公司制定的车辆GPS监控管理处理规定进行处理。

三、公司所属卧铺客车已全部安装了具有拍照传输功能的GPS终端,监控人员要在其营运时间内利用回传图片实时监控车内载客情况,发现超员立即处置。

四、监控人员要密切注意车辆监控终端使用情况,发现设备出现故障立即通知机务科进行维修更换,确保监控设备正常使用。对破坏监控终端、违规关停终端的驾驶员责令其脱产培训,情节严重者,取消其从业资格。

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[篇2]

为了加强营运车辆安全的动态管理,及时掌握车辆的运行状态,便于加强安全监管,预防运输事故的发生,特制定本规定。

第一条 本企业的高速公路客运车辆、超长客运车辆、危险货物运输等车辆必须安装GPS终端设备,加强运行车辆的动态监督管理。

第二条 公司建立GPS监控平台,值班人员加强对高速公路客运车辆、超长客运车辆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动态监管,发现超速、越线等违规行为,要立即通知驾驶员改正。

第三条 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0公里,普通公路不得超过70公里,有限速标志的.,车速不得超过标志指导的速度。

第四条 安全部门每周对GPS监控平台纪录的数据进行分析,对于违章、违规的行为,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处理。

监控动态公司名称_公司动态监控_动态监控设备

第五条 安全部门每月在公安信息网平台查询本企业驾驶员的交通违章情况,及时掌握驾驶员的违规信息,加强驾驶员的教育和事故的预控工作。

第六条 驾驶员要自觉维护好GPS终端设备,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,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,不得故意损坏,逃避监督。

第七条 驾驶员有意关闭GPS或故意损坏GPS终端设备,影响GPS终端正常工作,公司将给予100—200元的经济处罚。

第八条 安全部门要认真核实人民群众投诉的交通违章举报,一经核实清楚,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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